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改案(十二)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长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批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利用职务方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交易,获取犯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出格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违反司法、行政律例划定,执行前款行为,以至公司、企衣符益遭逢沉大损失的,遵循前款的划定处罚。”
二、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中增长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批改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有下列情景之一,以至国度利益遭逢沉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至国度利益遭逢出格沉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元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
(二)以显著高于市场的价值从自己的亲友经营治理的单元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以显著低于市场的价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治理的单元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
“(三)从自己的亲友经营治理的单元采购、接受不合格商品、服务的。
“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司法、行政律例划定,执行前款行为,以至公司、企衣符益遭逢沉大损失的,遵循前款的划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中增长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批改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廉价折股或者廉价销售,以至国度利益遭逢沉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至国度利益遭逢出格沉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公司、企业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公司、企业资产廉价折股或者廉价销售,以至公司、企衣符益遭逢沉大损失的,遵循前款的划定处罚。”
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批改为:“国度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民集体,索取、犯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沉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出格严沉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批改为:“对犯屑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沉的,或者使国度利益遭逢沉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出格严沉的,或者使国度利益遭逢出格沉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从沉处罚:
“(一)屡次贿赂或者向多人贿赂的;
“(二)国度工作人员贿赂的;
“(三)在国度沉点工程、沉大项目中贿赂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提升、调整贿赂的;
“(五)对监察、行政法律、司法工作人员贿赂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出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险、教育、医疗等领域贿赂,执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贿赂的。
“贿赂人在被追诉前自动交待贿赂行为的,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换查突破、侦破沉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沉大立功阐发的,能够减轻或者免去处罚。”
六、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批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赐与国度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民集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度划定,赐与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沉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批改为:“单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贿赂,或者违反国度划定,赐与国度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沉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出格严沉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贿赂获得的违法所得归幼我所有的,遵循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八、本建改案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